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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

    发布日期:2014-05-13    通讯员:  浏览次数:

    日程安排

    1. 6月8日前,各相关部门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相关准备工作。

    2. 6月10日,学工处、教务处、财务处、图书馆和后勤处等部门在“毕业生离校网络管理系统”上公布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情况。

    3. 6月11日各教学院公布暂不能离校的学生名单,并指导这些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。

    4. 6月12—16日,学工处、教务处、财务处、保卫处和图书馆安排专人接待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。

    5. 6月17日上午8:00,学工处将可离校毕业生的毕业证、招生就业处将就业报到证、教务处将学位证一次性转交相应教学院。

    6. 6月18日上午,在温泉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行毕业典礼,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组织。

    7. 6月18日下午,各教学院向学生发放毕业证、学位证和报到证。

    8. 6月18日开始,后勤处安排值班人员,随时接待学生退还桌椅和相关离校手续。

    9. 6月19日,欢送毕业生离校。

    [UploadFiles]893,318464,doc,201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.doc[/upload_files/upload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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