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首页
  •   >   最新动态
  •   >   通知公告
  •   >   正文
  • 最新动态

    2016年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

    发布日期:2015-12-28    通讯员:  浏览次数:

    经国务院批准,现将2016年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
    一、元旦:1月1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
    二、春节: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2月6日(星期六)、2月14日(星期日)上班。

    三、清明节:4月4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
    四、劳动节:5月1日放假,5月2日(星期一)补休。

    五、端午节: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6月12日(星期日)上班。

    六、中秋节: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9月18日(星期日)上班。

    七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0月8日(星期六)、10月9日(星期日)上班。

    节假日期间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
    上一条:关于成立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专班的决定 下一条:关于2015年中秋节及国庆节放假的通知

    湖北科技学院基础医学院  地址:咸宁大道88号,医药楼1栋、2栋 电话:0715-81510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