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10-04-26 通讯员: 浏览次数:
1、5月1日(星期六)至5月3日(星期一)放假公休,共3天。其中,5月1日(国际劳动节)为法定节假日,5月2日(星期天)照常公休,5月3日补休。
2、节假日期间,校内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师生安全教育、保卫等有关工作,遇有突发情况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,确保师生员工平安、文明、祥和度假。
3、从5月1日开始,执行夏季作息时间。上午:08:00—11:40;下午:15:00—18:00。
上一条:咸宁学院2010年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具体安排 下一条:校内私人住宅月租费改保底消费通知
湖北科技学院基础医学院 地址:咸宁大道88号,医药楼1栋、2栋 电话:0715-81510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