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10-04-02 通讯员: 浏览次数:
关于2010年清明节放假及有关事项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和学校校历安排,现将201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4月3日(星期六)至4月5日(星期一)放假公休,共3天。其中,4月5日(清明节)为法定节假日,4月3日、4月4日照常公休。
节假日期间,校内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师生安全教育、保卫、防火等各项工作,遇有突发情况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,确保师生员工平安、文明度过节日假期。
学校办公室
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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