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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基础医学院关于认真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

    发布日期:2016-04-12    通讯员:  浏览次数:

    各教研室、实验室:

    按照学校“关于印发《湖北科技学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》的通知”(湖科办发[2016]8号)文件精神及有关补充说明的要求,基础医学院已于三月底启动了该项工作,办公室已对国有资产的实物数据与财政数据进行了初步比对。考虑到4月底前须完成我院国有资产清查全部工作,现就各教研室、实验室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资产清查有关文件、数据已打包上传至“基础医学教务信息”群共享,请各教研室、实验室主任下载学习,并于4月12日下班前上报一名熟悉本单位资产的教工(可为主任本人)作为联系人到李赟老师。

    二、资产清查分两步进行

    1、实物数据库资产(基准日为2015年12年31 日)的清查,要求各教研室、实验室认真核对实物数据库中各项资产的编号、名称、型号、存放地点、负责人等相关数据,对有出入的地方进行修改,将核对好的资产标红,于4月18日前完成,并将清查情况报给李赟老师。

    2、未在册资产的登记工作及已下账资产的清查工作(待第一阶段完成后再行具体布置),于4月25日前完成。

    三、工作要求

    1、各位主任需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,安排对本单位所有资产进行认真清查,不得故意遗漏,要做到账物相符,数据真实。

    2、必须按时完成。在各教研室、实验室完成清查工作后,院部将进行数据汇总,并以之为依据对财政数据进行修改,然后报学校汇总后上交省教育厅。考虑到时间紧迫,务必把握进度,按时完成。

    特此通知!

    基础医学院

    2016.4.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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