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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湖北科技学院关于开展签订《高等学校教师师德承诺书》活动的通知

    发布日期:2016-06-17    通讯员:  浏览次数:

    湖科人〔2015〕7号

    湖北科技学院关于开展签订《高等学校教师师德承诺书》活动的通知

    校内各单位、各部门:

    为隆重庆祝2015年教师节,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,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养成和规范师德操守,促进教育素质提高,学校决定在全校教师中开展签订《高等学校教师师德承诺书》活动,请广大教职工自觉学习并认真遵守。

    湖北科技学院

    2015年9月8日

    附件:

    高等学校教师师德承诺书

   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,肩负着教书育人的责任。我将严格遵守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爱岗敬业、关爱学生,刻苦钻研、严谨笃学,勇于创新、奋发进取,淡泊名利、志存高远。争做一名师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,我郑重承诺:

    一、爱国守法。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。遵守各类法律法规,依法履行教师职责。

    二、敬业爱生。忠诚人民教育事业,树立崇高职业理想,以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。终身学习,刻苦钻研。真心关爱学生,做学生良师益友。

    三、教书育人。坚持育人为本,立德树人。遵循教育规律,实施素质教育。注重学思结合,知行合一,因材施教,不断提高教育质量。

    四、严谨治学。弘扬科学精神,勇于探索,追求真理,修正错误,精益求精。实事求是,发扬民主,团结合作,协同创新。秉持学术良知,恪守学术规范。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。

    五、服务社会。勇担社会责任,为国家富强、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。传播优秀文化,普及科学知识。热心公益,服务大众。

    六、为人师表。学为人师,行为世范。淡泊名利,志存高远。树立优良学风教风,以高尚师德、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维护社会正义,引领社会风尚。

    我深知身上肩负的重任。我将潜心钻研教育,真心服务社会,努力实践我的诺言,决不辜负人民教师这个光荣称号。

    承诺人:

    年 月 日

    湖北科技学院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印发

    上一条:教育部2014年10月9日公布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,划出对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“红七条”

    湖北科技学院基础医学院  地址:咸宁大道88号,医药楼1栋、2栋 电话:0715-8151051